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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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人事处     时间 : 2014-09-03

 

各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1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于9月启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一)我校教师系列(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研究系列(含教育管理系列)实验技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等岗位上符合相关系列职务评聘文件规定,符合学校和学院(单位)规定的任职条件,在职在岗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
(二)编辑、档案、卫生、会计(审计)、工程技术等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已取得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的未聘人员。
二、申报条件
2014年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原则上按照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下发相关系列有关文件规定,具体按照《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杭师大人[2014]3号)执行。应聘者须符合上级文件规定的各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条件和学校规定的申报条件年度考核和上一轮聘期考核合格以上。
三、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和代表作送审阶段(至9月20日)  
1、应聘者向设岗学院(单位)报名,并填写有关评聘表格,按要求准备材料(材料要求见附件1)。
2、学院(单位)资格审核
各学院(单位)对照相应职务的申报条件,审查应聘者的申请资格,并至少公示7个工作日。指定专人严格核实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经费、获奖等材料。
3、代表作送审
应聘正高职务者,由学校人事处送请3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应聘副高职务者,送请2位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
校内各单位于9月20日之前将送审材料送人事处(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评聘委员会推荐评审阶段
1、单位评审推荐(至10月30日)  
各单位成立评聘委员会并召开会议,统筹考虑学科队伍建设与岗位需求,根据同行专家评审意见、基层组织意见,对应聘申请人进行认真评议,形成评聘意见,将通过的拟聘任人选名单、应聘材料和评议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后发送至人事处。
2、学科组评议(至11月10日) 
各学科组按照岗位要求,结合专家评审意见,采取面试、述职和答辩等方式对学院提名推荐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进行评议表决,按照岗位情况向校聘委会推荐拟聘人选。
3、学校聘委会评聘(至11月20日)
学校聘委会对各学院和学科组提交的拟聘人选做出评议和审定。经公示后,学校发文聘任。
四、有关规定
)依岗申报。各单位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要严格把好申报关,确定申报人岗位,切实做到依岗申报、依岗评审、依岗聘任。各类人员根据所聘用的岗位类别,分别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得申报与本人聘用岗位类别不一致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聘相关时限计算
专业工作年限、毕业年限、任现职时间以及业绩成果有效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所要求的教学、课题、科研成果及其他社会服务项目等,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出版或立项,且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所要求的经费额度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之前全部到校,尚未到校部分不得计算。
任现职期间经批准出国或脱产到国内其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凡攻读学历学位时间不计为任现职时间,凡属高访、合作研究、博士后研究等工作时间可计算为任现职时间。凡在学校公派或其他经批准出国(出境)尚未超期且符合聘任条件人员,可参与本次的聘任申请。但通过评审者,须待其按期回校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和颁发聘书;超期未归者,其聘任资格自动取消。
(二)非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未纳入学校自主评聘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经学校同意报送相关上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考评结合系列必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通过评审或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后,在满足聘任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学校岗位空余情况,纳入学校统一评聘程序聘任。
(三)关于同级改职 (转评)
专业技术岗位发生变化的人员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后可自愿按现岗位同级改职。未参加同级改职人员不允许跨系列评聘。同级改职人员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一律从评聘通过之日算起,但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系列相同、专业相近的,改职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作为任现职年限;系列和专业都不同的,任现职专业年限,从允许参加同级改职评聘通过之日算起。参加同级改职评审,过去已通过相应级别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试的人员,不再参加考试;过去未参加考试的,必须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同级改职。
 (四)关于海外高层次人才
 对近3年从海外引进的在海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或取得高级职务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资历、任职年限等条件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3年后按正常程序、条件申报。
(五)评聘费用收取标准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评审费用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代表作送审费用由申报人员自理。其中,首次评审费300元/人,非首次评审费500元/人。
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做好申报、审核、考评和推荐等工作,按照时间要求组织会议、报送材料,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科办)、科技处和人文社科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详细核实应聘人员的有关信息。
有关表格电子文档可从学校人事处网页—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栏下载。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地点:仓前校区恕园3号楼812办公室,联系电话:28865037,邮箱:zcps@hznu.edu.cn
 
 
附件1:2014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要求
附件2: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代表作送审要求
 


附1
2014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向所在单位(系列)申报以下材料:
一、表格填写
1.所有系列申报人员统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提交时以本人名字.doc命名);单位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一览表》。
2.申请破格人员填写《破格审批表》
3.申请海外高层次人才直报人员填写《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直报审批表》
4.非首次申报人员填写新增成果审核表
5.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填写代表作送审相关表格
二、佐证材料提交
申请人所填作为任职条件要求的课题及排名、横向课题经费到校数额和时间、作品入选及排名、被采用的咨询报告及排名、奖项及排名、外语考试成绩单及修课证明等,均以正式的证明材料为准。
1.论文/论著类成果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论文提交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复印件,被SCI、SSCI等收录的论文附国际检索系统的网上查询结果;
(2)著作须附封面以及版权页复印件,如著作不是独立完成,还须提供个人撰写字数的页面复印件;
(3)咨询报告须附委托和采用单位的相关有效证明。
所有材料按照填表顺序排列,并在论文封面标注序号,以打印的《评聘表》中“二之2.任现职以来发表论文著作情况”表格内容为材料袋封面装袋。论文、论著及证明上涉及到的申报人姓名、单位、引用次数等信息“显著”标记。
2.项目/课题类成果,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若为课题主持人,需提供课题立项通知书(横向课题提供合同任务书。若无法提供课题立项书等证明材料,由科研秘书签字确认);若为课题参与人,需提供课题立项通知书与申请书中项目组成员列表页。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已结题的提供结题证书,如结题证书上未能显示申报人信息的请提供立项文件或合同等更多证明材料,未结题的需要提交立项文件、申报书、排名证明、运用证明或阶段性成果(报告)。厅局级及以下课题需提供结题报告及结题证明(排名证明)。
(2)若涉及经费问题,需提供财务处出具的到校经费证明。其中涉及个人分割经费问题,到科研部门确认个人经费。计算横向课题的经费只以划拨到我校财务处账户的经费为准。学校立项的课题或划拨的科研经费(含科研启动费)均不作为科研课题及其经费计算任职条件。
以上科研信息请至学校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和社科管理系统录入完整,以便复核。
所有材料按照填表顺序排列,以打印的《评聘表》中“二之3. 任现职以来教研教改项目、承担科研项目、技术开发和人才项目等情况”表格内容为封面目录。
3.其它复印件
凡是填报在《评聘表》中“二之4、5、6项的内容”,统一作为其它复印件提交,并按照填表顺序排列。凡申报人信息请“显著”标记,并以打印的《评聘表》中“二之4、5、6项内容”为封面目录装订成册。
(1)      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免试的提交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网络查询信息1份;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网络查询信息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现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      业务报告(阐述本人对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性材料)1份;
(5)      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材料均需用标准A4纸复印,其中,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学历、论文、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络查询信息等,单独装订一册,其他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一册。封面注明参聘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参聘资格名称。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网络查询信息在加盖公章的同时,还需审核人签字。
所有证明材料按照申请表相关内容的前后顺序,归类整理。材料统一装入材料袋,材料袋“封面”从附件下载,如要分装,请每个材料袋表面均贴上封面。
三、材料审核
学院(部、直属单位)负责审核申报者资格,审核材料完备性以及评聘表基本情况部分等有关信息的审核,汇总评聘表及佐证材料后,联系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盖章(教务处负责审核本科生教学业绩,研究生处负责审核研究生教学业绩,科研处与人文社科处负责审核科研业绩等)。
四、代表作送审
具体安排见《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代表作鉴定工作要求》。
六、其他
各类申报材料在9月20日前完成审核,请学院统一将《评聘表2014版》电子文档打包以学院名字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zcps@hznu.edu.cn
各类表格及样表详见人事处网站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栏
 


附2
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代表作送审要求
 
一、送审代表作的要求
1.应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论文(著)须进行外审鉴定。申报正高级须送审3篇(部)代表作,申报副高级送审2篇(部)。申请转评或转评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有1篇转岗或转评之后发表的代表作送审。
2.送审代表作须是任现职以来至2014年6月30日在本学科(专业)学术期刊上(不含增刊、内刊、特刊、专集、论文集等)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最具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著)及主编的教材等。出版日期以刊物标注的“出版日期”为准
3.代表作被SCISSCIA&HCIEIISTPISSHPCSCDCSSCI等收录的,需附教育部查新机构开具的收录证明;被人大复印资料等转载的,需报送原刊和转载刊物;
4.送审的代表作应以申报人员为第一作者(含通讯作者)、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到校不满2年的申报人允许送审1篇(部)非我校第一完成单位的代表作。校外进修期间以我校为第二单位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可以送审1篇。
二、审核和报送要求
1.各学院单位根据资格初审和公示审核情况确定申报人申报资格,明确推荐申报一级学科,填写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送审代表作汇总表》报送人事处,电子文档(以学院命名)。
2.申报人员要求提交送审材料原件1份,各二级单位根据原件对复印件进行审核、签章后,将论文复印件等材料报送人事处。
3.《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正高一式三份,副高一式两份(见附件2)。
4.《专家鉴定表》正高一式三份,副高一式两份(见附件2,表头须填写)。
5.提交材料要求:材料3、4、5分别用2-3个大信封装好(正高3个、副高2个,每个大信封里的材料包括:送审材料复印件、专家鉴定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个人信息表各一份),并在大信封上粘贴《送审材料袋封面张贴表》(见附件,“编号”由人事处填写)。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实行匿名送审,专家鉴定表、封面张贴表、代表作、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个人信息表等送审材料中不能出现申报者的姓名。提交材料清单见附表。
6.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须填写《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送审承诺》。
三、其他要求
1. 学校统一组建送审论文委托鉴定高校数据库,2014年送审单位将按要求从该数据库中抽取。
2.      人事处按照学科、专业对应原则确定申报人代表作的送审单位。原则上应委托“985工程”、“211工程”或具有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高校专家进行综合评价,并回避申报人原毕业或工作的学校。
3.      人事处负责联系和寄送以及取回鉴定意见。人事处的送审工作须由两位同志参与,并做好保密工作。
4.      申报人在说明理由的前提下有权提出对同行专家进行学术回避,但请求回避的同行专家不得超过3名。申请学术回避应提交书面材料说明理由,书面回避申请与送审材料一并报送至人事处。
5.      送审论文(著)鉴定费用由申报人自理,300元/份,送审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由学校承担。
 
 
附表
代表作送审提交材料清单

 

代表作送审提交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材料
申报正高
申报副高
1
《评聘表》(已经审核公示)
1
2
代表作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正文,注明本人排名)
3篇各1份
2篇各1份
3
《专家意见鉴定表》
1
1
4
SCI/EI/SSCI等收录证明
1
1
5
材料袋封面(杭州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送审登记表)
1
1
上述材料申报正高一式三袋,申报副高一式两袋。
 附件:职评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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