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通知公告

美术学院(古荡湾校区)关于2015年期末与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时间 : 2015-06-05

各位同学:

2015年暑期将至,现将期末与暑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期末考试时间:6月23日---6月29日

2.短学期:6月30日---7月14日

3.暑假:7月15日---9月4日

4.新学期报到:9月5日、9月6日

5.新学期上课:9月7日

6.期末考试补考:9月7日—9月11日

二、期末考试(附件一)

1.各班级班委召集班主任,积极组织学生召开期末考试诚信教育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手册》等规章制度,将各种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理规定提前告知学生,让学生对考试管理与违纪处理规定有更全面、更准确的了解,宣传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促使学生知晓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2.考试期间,学校学院将对考试情况进行巡查,发现违纪情况,做到将当天通报,并根据相关规定告知家长并给予纪律处分。

3.考试违纪最低警告处分,最高开除学籍;考试作弊最低记过处分并取消学位,最高开除学籍。无论处分大小将全部记入档案。

三、本科生短学期(附件二)

短学期主要安排有关专业的专业见习、社会实践、实习实训(包括课程实习、采风写生、专业技能训练、专业技能达标测试、科研竞赛训练、参观展览、论文写作等)等实践教学环节。根据专业特点,建议短学期教学内容安排的侧重点如下:

(1)大一学生可布置专业书单,加强理论学习,完成读书报告;

(2)大二学生可侧重参观博物馆,观看展览,完成调研报告;

(3)大三学生可侧重进行毕业创作素材的收集,完成创作小稿。

由于古荡湾校区的宿舍没有空调,加之短学期期间天气炎热,故除了学校统一安排的师范生教学技能全员达标工作、国防教育(军事理论)课程以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课程必须在学校内完成外,其他教学内容经短学期认可教师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家乡进行。

短学期期间,各年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未完成或不服从短学期安排的,短学期课程将评定为不合格,取得不了相应学分。

特别注意:2012级绘画和设计专业同学需要签订《关于2012级绘画、设计专业学生6月15日---6月22日期间的安排的通知》告知书。

四、暑期离校(附件三)

1.各班、各位同学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假期安全教育。放假前要通过班会等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特别强调放假回家和开学返校路上、社会实践及假期其它出行的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防盗防抢防骗、文明守纪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明教育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各班主任要在学生离校前召开主题班会,布置放假有关事项和进行安全、健康卫生教育。要教育学生自觉维护学校形象和声誉,严禁任何有损学校形象和声誉的行为。严禁参加非法传销活动,严禁参与赌博,严禁参与邪教迷信活动,严禁酗酒滋事,严格遵守网络道德,争做合格大学生;

3.离校前,需要将班级、寝室卫生打扫干净,将电源切断并到寝室楼下登记方可离校;各班班委建立学生离校去向登记制度,对学生离校时间、离校去向、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进行登记,掌握学生的假期情况。并提醒学生开学时间,按时报到。

五、暑期留宿(附件四)

2015年7月15日以后学校将对寝室楼进行封闭化管理,为满足部分学生留宿需求,可申请暑期留宿。

留宿学生应有正当理由,经家长同意后,确实需要留宿的,须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到各寝室楼处或群共享领取、下载申请表;

2.认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古荡湾校区)学生暑假留宿申请表》和《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暑假留宿学生安全承诺书》;

3.到辅导员处申请、核实,需有留宿证明(实习证明、学习证明等);

4.核实通过交住宿部审批,未获批准的不可留宿。

留宿期间,申请学生需严格遵守住宿部相关安排,对不服从的同学,住宿部和学院有权终止学生留宿,性质恶劣者将依照校级校规给予通报处理。

六、学费缴纳

开学前请各位同学及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是否缴纳与新学期学生证注册、评奖评优、选课等相关。具体缴纳方式如下:

1.二本、研究生:

方式一:网银缴费

登录系统http://xscw.hznu.edu.cn用户名: 本人学号,密  码:默认为学号后四位后,点击“学生缴费”-“网上缴费”-“银联网银支付”

方式二:校内自助缴费机

在仓前和下沙校区的交通银行自助服务区里有专用缴费机,可以通过本人学号进行自助缴费。

方式三:银行柜台

在浙江省内任一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网点进行缴费,填写相应缴费凭证,“用户姓名”栏填“学生本人姓名”,“编号”栏填“学号”,“收费单位”栏填“杭州师范大学”,如果在工商银行缴费还需要填写学校代“12020742”。

2.三本

方式一:在浙江省内任一农业银行网点进行缴费,填写相应缴费凭证,“用户姓名”栏填“学生本人姓名”,“编号”栏填“学号”,“收费单位”栏填“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5年6月5日


20150623美术学院(古荡湾校区)关于2015年期末与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皇山路77号
邮编:310002 电话:0571-28865737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皇山路77号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0018 浙ICP备11056902号
电话:0571-2886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