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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赢在美院”2015年下半年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立项资助及创业团队(含个人)入驻古荡湾大学生创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15-11-24

 

关于开展“赢在美院”2015年下半年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立项资助

及创业团队(含个人)入驻古荡湾大学生创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本科生、研究生:

围绕杭州市推进“人才强市”、引领“和谐创业”的总体战略部署,结合我校关于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和创业团队孵化工作的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15年下半年美术学院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立项资助及创业团队(含个人)入驻古荡湾大学生创业园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及入驻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创业团队、个人。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跨地域组成团队,负责人须为本校学生,以团队申报的,人数在5人以下。

二、项目申报类别

结合我院专业特点,本次申报创新创业资助的项目,主要类别为创业计划和创业实践二类。

1)创业计划:可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学院重点接受文化创意、电子商务(含微商)、服务咨询等项目的申请。

2)创业实践: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并已运营。

三、入住创业园项目条件

1.项目须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风险较低、适合在校大学生经营;

2.鼓励文化创意类、电子商务类(含微商)等创业项目入驻;

3.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不接受餐饮、娱乐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四、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

2. 上述《申报表》请在美术学院网站(msxy.hznu.edu.cn)“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电子稿于1130日前发送到邮箱 msxyxgb@126.com

五、评审、入驻程序

1.学院创业指导中心将于11月上旬组织专家老师对项目进行评审,创业团队(含个人)负责人参加评审答辩;答辩分为5分钟PPT汇报展示和接受现场提问两个环节;

2.根据评审答辩情况,学院确立首批十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并视项目具体情况给与5002000元不等的创业立项资助;

3.结合当前我院创业园的场地规模,学院在受立项资助的团队中,选取不少于6个团队作为首批美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

4.入驻前签订《杭州师范大学创业孵化中心项目团队入驻协议书》、《杭州师范大学创业园消防安全责任书》、《场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5.美术学院大学生文化创业园位于体育场看台,总面积约100平方米,采取独立隔间布局,配有基本办公设备,为大学生创业项目的洽谈、研讨、经营办公提供方便。

五、入驻的时间及场地

本次入驻的创业园时间周期为201512-201612月(若遇校区搬迁则时间另定)。

六、项目支持

1.免除入驻期间房租;

2.提供创业技能培训,择优配备创业导师;

3.提供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地扶持政策、工商税务登记、公司注册办理等咨询;

4.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推介成熟的创业项目入驻杭州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5.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省市各级创业大赛”、“省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高级别赛事。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28865741

附件: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简易申报书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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