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现开展省优秀毕业生及校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1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三)综合考察在校期间的各方面表现,如“论文发表”、“获奖情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奖学金”或其他。
(四)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考试、考查中有课程不合格者,不得推荐。
(五)根据学校的政策,我院2017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可推荐7人,省级优秀毕业可推荐4人(在校优中推荐)。学院具体名额划分如下。
参评毕业生总数 | 校优名额 | 省优名额 | 备注 | |
2014级研究生(学硕) | 21人 | 2人 | 1人 | 省优、校优各有机动名额1名,在全年级内打通按积分高低择优评选 |
2014级研究生(艺硕)/2015级学科教学 | 41人 | 4人 | 2人 |
(六)具体评比办法参照《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2016.4修订)》,因盲审未开始,课程分一栏一律不予计算,本次评选先产生推荐名单,待盲审成绩出来后,出现2C的取消推荐资格。
三、确认程序
(一)材料上报
请各位申请人于1月8日16:00点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smyyj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材料包括1.《校优评选申报表》(附件1),2.获奖支撑材料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注:在前两年奖学金评比中予以认定的加分获奖,可不提供支撑材料。若有新加奖项,请务必将扫描件或高清照片一并发送至邮箱)
(二)推荐名单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联系人:王莹 电话:28865741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