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杭州师范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办法》(杭师大学〔2017〕28号)评选条件。【详见附件一】
三、评选要求
1.学院根据推选名额数(美术学院33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对推荐学生在学院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2.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于10月12日12:00前,将《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二】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smyjxj@163.com。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填写要求参见附件三国家奖学金填写要求)。
未尽事宜请与王莹老师联系,咨询电话28865741。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