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16—2017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及名额分配
1.经亨颐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硕士、博士)名额为5名。各培养单位均可推荐1名符合申报条件的候选人,学院将根据学业奖学金评比结果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17年)》P177的《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研[2014]7号)文件及附件1《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2016.4修订)》。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名,15级2人,16级2人。具体评选条件详见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17年)》P186的《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杭师大办字[2013]1号)文件及附件4《美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4修订)》。
3.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为一等奖30%,二等奖70%,单项奖不超过20%。15级一等18人,单项奖不超过12人;16级一等21人,单项奖不超过14人。具体评选条件详见《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2017年)》P177的《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杭师大研[2014]7号)文件及附件1《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2016.4修订)》。
二、工作要求
1、研究生自我总结一学年的学习、思想表现等,对照奖学金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同时,须提交“研究生学习成绩单”和科研成果清单。成绩单应由培养单位审核签字、加盖公章,所修课程成绩必须登齐;科研成果清单中,发表的论文应逐一写清论文题目、发表刊物与时间,同时需提交论文复印件。(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提供,无需个人准备)
2、硕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者提出鉴定及推荐意见。
3、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召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会,提出评审意见,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处。
三、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
10月12日12:00前
申请学业一等奖学金及单项奖的同学
将申请表(附件2)及申请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1365496585@qq.com,文件名统一格式“15级某某+学业一等奖学金/16级某某+单项奖”,同时将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三份(每份1张,控制在2页内正反打印)、申请汇总表(一式一份)及所有支撑材料(按汇总顺序排列)复印件上交班长处,班长收齐后请在12日16:00前上交学院12-11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学业二等奖学金的同学
将申请表(附件2)的纸质稿一式三份(每份1张,控制在2页内正反打印)交至班长处,班长统一收齐后请在12日16:00前交至学院12-11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
将申请表(附件5,填写要求详见附件6)及申请汇总表(附件7)的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1365496585@qq.com,文件名统一格式“年级+姓名+国家奖学金”,同时将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三份(每份1张,控制在2页内正反打印)及所有支撑材料复印件直接上交学院12-11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王莹老师联系,电话28865741。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1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