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杭师大研〔2017〕21号)的规定,现开展省优秀毕业生及校优毕业生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18届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
(一)按杭师大研〔2017〕21 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推荐。
(二)根据学校的政策,我院2018届毕业生中校级优秀毕业生按15%的比例推荐,省级优秀毕业在校优基础上按4%的比例推荐。学院具体名额划分如下。
参评毕业生总数 | 校优名额 | 省优名额 | |
2015级研究生(学硕) | 17人 | 3人 | 1人 |
2015级研究生(艺硕)/2016级学科教学 | 51人 | 8人 | 2人 |
(三)具体评比办法参照《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2016.4修订)》,因盲审未开始,课程分一栏一律不予计算,本次评选先产生推荐名单,待盲审成绩出来后,出现2C的取消推荐资格。
三、确认程序
(一)材料上报
优秀毕业生的申请支撑材料有效期自研究生入校以来至支撑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7年11月30日),学院已将两学年奖学金申请的加分项予以整合,详见附件3。各位申请人只需补充提供学院未公布的加分项(即2017年9月以后的获奖或之前申请奖学金漏报的奖项),于11月24日12:00点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hsmyyjs@163.com。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交至学院行政楼12-110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1.《校优评选补充申报表》(附件1),2.补充获奖支撑材料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3.《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
(二)推荐名单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28865741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