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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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钱江设计专业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17-11-27

为做好我院钱江设计专业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规定,现就我院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为我院钱江设计2018届本科毕业生。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政策,我院2018届毕业生按总人数4%的比例评选省级优秀毕业生,按总人数15%的比例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各专业省优校优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专业

毕业生总数

校优名额

省优名额

视觉传达

45

7

2

环境设计

22

3

总计

67

10

2

二、推荐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模范的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 能正确对待毕业就业工作,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有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无违约现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师生反映良好。

4.学习成绩优秀(知识水平总成绩排名列本专业年级前20%),入学以来无重修课程。(学习总成绩排名详见附件3)

5.计算机一级水平,英语达到三级及以上要求。

6.曾获校优秀党员、三好学生、学生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以及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两项以上(包括两项),根据积分由高到低进行选拔。推荐按积分从高到低进行,积分标准为:获院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科研成果均得5分;获校级优秀党员、三好学生奖学金得4分(不与三好学生荣誉重复加分);获学习优秀奖学金得3分;其他各类专项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得1分;荣获外单位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每次另加1分。计算机、英语(四、六级)达到等级要求各得1分。加分项目除上述荣誉和获奖外,也包含各类科研成果(论文、课题等)、学科竞赛、展览获奖、校外各类荣誉等

7.为方便学院统计审核,特别提示:(1)各种荣誉及获奖的等级,以落款单位的公章为准;(2)校外非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和荣誉,最高加分为1分;(3)各类比赛、展览的入展、入选奖,使奖项级别加0.5—1分;(4)团体荣誉的证明材料上必须要体现申请者名字,不能体现的不加分,按参与者排名顺序,依次给予50%、40%、30%、20%、10%的权重加分;(5)院级荣誉不加分,请勿提交; (6)未尽事宜,由学院主管部门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予以审定。

三、推荐办法

学院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的意见,在班级民主评议、院内公示3天的基础上,由学院领导审核后报学生处审核。推荐工作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人数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序号

事项

起止日期

备注

1

通知发布,宣传落实

11.27


2

学生准备材料、申报

11.27-30


3

学院审核材料,计算积分

12.1


4

推荐名单首轮公示、接受异议期

12.2-4

接受补报、异议

5

学院二轮审核,计算积分

12.5


6

二轮公示

12.6-12.8

不再接受补报,只接受异议

7

三轮审核,结果公示

12.9


7

候选人填表,名单上报学校

12.11


四、关于出具优秀毕业生证明的规定

为便于学生找工作需要,在名额范围内且完全符合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学院可开具相关“学院已推荐该生为省优毕业生或校优毕业生”的证明;不在名额范围内的,学院不得开具任何证明。

五、申报截至时间

有意申报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需填写《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113011点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smyjyb@163.com,申请表纸质版连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交至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10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王老师28865741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钱江学院省优校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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