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主持的“第二十届丰子恺文艺奖”自即日起接受同学们的申报。现将本届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杭州师范大学在籍的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参加评选),在2017年3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即可申报本奖项:
(1) 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文学、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电影、电视、翻译作品及文艺评论文章;
(2) 在市级以上的征文比赛、演讲比赛、文艺表演、书画摄影展览等文艺活动中入选或获得奖项、名次;
2.相关申报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原件、作品入选证书原件、参赛或参展的名称及主办单位;公开发表的作品须附所在刊物的原件以及其他事迹证明材料;所有原件均附复印件两份(其中公开发表作品的刊物复印件应包括作品、刊物封面封底、目录等内容),原件审核后归还。
3.请将申报表(见附件)和相关申报材料于2018年4月25日之前提交至12-108室杜老师处,联系电话:28865742;仓前校区提交至37-206室严老师处,电话:28864551,逾期不予受理。
4.“丰子恺文艺奖”分专业组(艺术专业的学生)与非专业组,各设金、银、铜等奖项,并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评选结果将在5月中旬揭晓。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