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请各班认真做好学生学期总结、素质综合测评和各项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3月5日(周二)前
(1)产生5人以上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要求每寝室至少有一名成员,要有普通群众参与);
(2)完成核对智育分数,德育、文体、能力自评(除学院公布的各项加分外,其余荣誉及获奖加分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由测评小组讨论评出最后各项得分,填好《综合素质测评考核情况班级公示表》;
(4)经班级同学、班主任核对签名。
2.3月6日(周三)下午16:00前
各班班长、团支书把综合测评结果纸质稿(附件02测评小组成员登记表、03记实考核表、04测评汇总公示表)上交学院12-108杜老师处(仓前校区交至37-206严老师处),同时把04测评汇总表电子稿同步发至hsmytxhbgs@126.com,文件名命名规则:综合测评+班级,如:综合测评+视传141;
3.3月7日—3月10日
学院对各班综合测评情况进行审核,各班根据问题进行修改;
4.3月11-16日
公示各项奖学金获得者,并上报学校,请各班关注公示结果,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向杜老师(28865742)反映。
【注意事项】
本学期只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专业奖学金(16、17级除外),具体办法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的规定予以实施。
二、 评选要求
各班要统一思想,加强对测评和评优工作的领导,坚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在把有关材料送学工办前,务必向本班学生公示评选结果,并由全班同学亲笔签名确认。由于评奖评优任务重、时间紧,请各班一定要积极配合,保证评选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美术学院团委、学工办
2018年3月4日
【材料电子稿下载】:班团干部、各年级QQ群共享,请下载后共享至班级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