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2016〕27号)、《2019年美术学院本科生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自主申报、学院审核,现将2019年美术学院经亨颐奖学金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美术学 151班 徐聪颖
公示期:2019年3月19日-3月21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杜老师,28865742。
2019年3月19日
美术学院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