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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推荐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19-09-10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做好我院推荐2020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小组

  组长:徐迅

  副组长:建忠、朱珺

  成员:徐凌芸、方爱龙、黄印凯、孔耘、郭涛、胡俊、王莹、张玲娣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推免生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我校纳入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硕士生招生体检标准。

4.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满足下条件之一者

1)前3个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专业前 30%以内(含);

2)以第一作者在二级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作品(增刊及所有会议论文除外,具体期刊定级标准按照学校最新文件执行,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

3)以第一作者授权取得发明专利;

4)参加一类学科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二位);

5)入选省级及以上专业展览(排名前二位,特指省美协、省书协、省摄影家协会、中国美协各艺委会等主办的届)。

5.英语基础较好。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 426 分(含)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 6.0(含)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 80分(含)以上,或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成绩达到 65 分(含)以上。

6.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正常考核无不及格课程。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排序办法

1.以综合分由高低排序;

2.推免生综合分满分10,由平时成绩与优先条件加分两部分构成,构成权重为各50%,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平时成绩+优先条件加分

3.平时成绩(3个学年的应修必修课程学分绩点),满分5分;

4.优先条件加分,包含科研类加分和综合素质类加分两部分。总加分上限为5分,单个类别最高只计2.5分。(加分细则见附件一);

(二)推荐流程

1.96日,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文件,美术学院获得1个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

2.910日,学院公布《美术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3.9月11 9:00-16:30之间,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提交下列材料:

1)附件二《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2)附件三《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3)附件四《美术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汇总表》(电子稿)

4)提交相关材料(前3个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证明及论文、竞赛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电子扫描件。论文需要提供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和正文;学科竞赛需提供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交到教务科(一)(行政楼 12-107

联系人:刘嘉仪、劳凤兰;联系电话:0571-28867905

学院在符合推免条件的申请者中按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若排名在前的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则依次进行递补;若有总分完全相同者,则按学分绩点排名;如学分绩点也相同,则按实际加分项得分排序;如实际加分项得分也相同,则按高水平级别排序)

4.917日起在本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处公示择优确定的初选名单、推荐生的专业、学号、姓名、学分绩点、优先条件加分、综合得分等相关材料。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将书面质疑交到学院教务科办公室(行政楼 12-107)。

5.9月19日12:00前推荐免试的初选名单报教务处教务科。

6.920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定推免生名单,并予公示

7、其他说明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自行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具体操作方法、时间节点及要求学生查看网站说明。

四、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的;

4.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五、其他说明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不得放弃攻读研究生资格,不得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也不得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并需签署相关承诺书(附件2)。

2.被确定的推免生到规定截止时间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资格即失效。

六、附则

1.学生若有异议,可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校内申诉管理规定》(杭师大学〔2017〕88号)中的有关条款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2.本办法所指的推免生为普通推免生,专项推免生推荐办法另行制订。

3. 本办法由美术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美术学院

20199 10


附件一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优先条件加分细则

附件二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申请表

附件三杭州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承诺书

附件四美术学院2020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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