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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2018—2019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19-10-01

各学院:

根据省残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精神,现将有关2018年度(2018-2019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详见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评选范围:

1. 浙江省内各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本专科(含高职)生、研究生;

2. 在省外高等院校就读的浙江籍残疾人博士研究生;

3. 浙江省内自学成才并发挥特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残疾人。

二、推荐名额

2019级新生除外,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在校学生均可申报,无名额限制。

三、材料报送

1.上报材料

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4)所申请、推荐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18年度(2018-2019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

2.上报时间

请符合要求的申请人积极申报,并将有关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于10月8日前上交至12-108,电子稿发至385208668@qq.com,联系人:杜老师,电话:28865742。


附件1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附表2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

附表3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

附表4 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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