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今年将开展第六届本科生经亨颐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2016〕2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不含钱江学院学生)。
二、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我院分配到1-2个推荐名额。
三、评选条件
参评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最为优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其中艺体类专业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至少获两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三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本学期学院预评通过),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校学科竞赛委员会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提供该领域专家的认证材料),团队限排名第一者。
四、奖励办法
“经亨颐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15000元/人,该奖学金获得者在当学年不再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只兼得荣誉。
五、评审程序
四、评审办法
1.学院推荐。自主申报,并参照《2020年美术学院本科生部分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进行评选、推荐。
2.请符合基本条件的同学,按照附件1的要求,在4月26日24点前将附件2、附件3、附件4填好,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发到邮箱:385208668@qq.com;联系人:杜老师;电话:28865742。
3.学校初评。根据各学院的推荐情况,由学生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由评优评奖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不超过20名同学为经亨颐奖学金正式候选人。
4.学校终评。
(1)代表投票。组织各学院师生代表投票,由学生处负责投票结果汇总。
(2)答辩评审。召开经亨颐奖学金评审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不超过10名的获奖学生。
5.校内公示。对于评选产生的获奖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附件:
附件1:2020年美术学院本科生部分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修订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