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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美术学院2020-2021学年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0-09-15

根据辅导员队伍配置调整情况,美术学院拟选聘2020-2021学年兼职辅导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我院优秀的在籍硕士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学校的稳定。

2.热爱学生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为人师表。

3.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能够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兼职辅导员工作关系,善于利用业余时间开展学生工作。教职工担任兼职辅导员的,投入辅导员工作的时间和精力不少于50%(每周不少于3/6个半天

三、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兼职辅导员聘任登记表》(附件),电子稿请于2020920日之前发送至邮箱hsmyyjs@163.com,纸质稿(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内)2020921日中午1100前交至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08

2.学院组织面试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兼职辅导员的管理和考核

1.兼职辅导员的培养、管理与考核由聘用的各学院负责。考核结果及时反馈给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和学工部,学工部汇总备案,并报人事处和研工部。

2.学校对表现优秀的兼职辅导员进行表彰,对于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意见强烈的兼职辅导员,解除聘任。

3.兼职辅导员的津贴:

1)校聘兼职辅导员,按照8000/年(800/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的基础津贴发放给研究生本人。另设工作考核奖,学校根据用人单位的考核意见,再按2000/年的标准发放考核奖励津贴。

2)院聘兼职辅导员,按照3600/年(360/月,一年按10个月发放)的基础津贴发放给研究生本人。

未尽事宜请联系:王莹,行政楼12-108,联系电话:28865741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0915

杭州师范大学聘任兼职辅导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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