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杭师大党办[2019]2号),美术学院〔2019〕11号《美术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办法》,现将2020年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美术学院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一线专职辅导员、科研人员
二、 考核流程
1. 考核对象在线填写《2020年美术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登记表》。(3月5日前完成)
2. 相关工作负责人分类审核相关数据,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办公室负责汇总。(3月10日前完成)
3. 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小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考核和等级评定。(3月15日前完成)
4. 公示。
5. 公示无异议后,教师将2020年课外育人工作考核结果填写至个人年度考核表相应栏目。
美术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小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