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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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美术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1-03-22

各班:

为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请各班认真做好学生学期总结、素质综合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322日(周一)前

1)产生5人以上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长、团支书、副班长以及其他班委与同学要求一个寝室都各有一名代表,要有普通群众参与);

2根据《附件12021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条例 》,完成基本素质、发展素质自评(除学院公布的各项加分外,其余荣誉及获奖加分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0915-202133日之间);

3)由测评小组核对最后各项得分,并根据班级绩点排名、体测要求,标注奖学金获得者,填好综合素质测评考核情况班级公示表

4经班级同学、班主任核对签名

2.324日(周三)下午16:00

各班班长、团支书把综合测评结果电子版附件02测评小组成员登记表、03记实考核表、04测评汇总公示表发至hsmytxhbgs@126.com文件名命名规则:综合测评+班级,如:综合测评+美教171;纸质版上交12-108杜老师处。

3.325-326

学院对各班综合测评情况进行审核,各班根据问题进行修改。

4.327-43

公示各项奖学金获得者,并上报学校,请各班关注公示结果,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向杜老师28865742)反映。

注意事项

本学期只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办法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的规定予以实施

二、评选要求

各班要统一思想,加强对测评和评工作的监督,坚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在把有关材料送学工办前,务必向本班学生公示评选结果,并由全班同学亲笔签名确认。由于评奖任务重、时间紧,请各班一定要积极配合,保证评选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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