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充分运用激励机制调动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请各班认真做好学生学期总结、素质综合测评和各项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3月22日(周一)前
(1)产生5人以上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班长、团支书、副班长以及其他班委与同学(要求每一个寝室都各有一名代表,要有普通群众参与);
(2)根据《附件1:2021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条例 》,完成基本素质、发展素质自评(除学院公布的各项加分外,其余荣誉及获奖加分必须提供证书复印件;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20年9月15日-2021年3月3日之间);
(3)由测评小组核对最后各项得分,并根据班级绩点排名、体测要求,标注奖学金获得者,填好《综合素质测评考核情况班级公示表》;
(4)经班级同学、班主任核对签名。
2.3月24日(周三)下午16:00前
各班班长、团支书把综合测评结果电子版(附件02测评小组成员登记表、03记实考核表、04测评汇总公示表)发至hsmytxhbgs@126.com,文件名命名规则:综合测评+班级,如:综合测评+美教171;纸质版上交12-108杜老师处。
3.3月25日-3月26日
学院对各班综合测评情况进行审核,各班根据问题进行修改。
4.3月27日-4月3日
公示各项奖学金获得者,并上报学校,请各班关注公示结果,如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向杜老师(28865742)反映。
【注意事项】
本学期只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具体办法按照《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学〔2016〕27号)的规定予以实施。
二、评选要求
各班要统一思想,加强对测评和评奖工作的监督,坚持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评选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评选工作。在把有关材料送学工办前,务必向本班学生公示评选结果,并由全班同学亲笔签名确认。由于评奖任务重、时间紧,请各班一定要积极配合,保证评选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1年3月22日
【相关材料电子稿下载】:钉钉班团干部、年级群共享,请下载后共享至班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