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今年将开展第九届本科生经亨颐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2016〕2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参评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其中艺体类专业为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至少获两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三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本学期学院预评通过),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校学科竞赛委员会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提供该领域专家的认证材料),团队限排名第一者。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学院可推荐2名候选人参评。
四、评审办法
1.学院推荐。自主申报,并参照《2020年美术学院本科生部分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进行评选、推荐。
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按照附件1的要求,将附件1、附件2、附件3填好,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
然后,按照要求将附件6、附件7填好,包括申请审批表、个人事迹材料、评选条件应证材料(如:体测成绩等)和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团体奖项参选者需标注排名);事迹材料要具有代表性,能体现自己的风采,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宋体。
所有材料需打包(文件夹名格式:学院—班级—姓名—经亨颐奖学金),在5月6日24点前,发到邮箱:hznumsxyxgb@163.com。
2.学校初评。推荐材料上报学校后,由学生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由评优评奖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不超过20名同学为经亨颐奖学金正式候选人。
3.学校终评:
(1)网络投票。组织各学院师生代表投票,由学生处负责投票结果汇总。
(2)答辩评审。召开经亨颐奖学金评审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不超过10名的获奖学生。
4.校内公示。对于评选产生的获奖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杜老师,电话:28865742。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1年4月30日
附件1:2020年美术学院本科生部分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修订
附件6.杭州师范大学第九届经亨颐奖学金获推荐情况汇总表(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