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届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23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杭师大研〔2022〕7号)的规定,现将优秀毕业生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
(一)按杭师大研〔2022〕7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推荐。
(二)根据学校的政策,研究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推荐名额为学制应届毕业生的15%,延长学制的学生不作为基数计算比例,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下(因省优毕业生名额上级尚未正式下达,现为预推荐名额,待名额正式公布后再进行增补或择优推荐)。
(三)具体评比办法参照《美术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试行)》《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评选细则(试行)》。特别提醒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一项及以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须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或学业奖学金一等奖两项(次)及以上。本次评选先产生推荐名单,待盲审成绩出来后,出现2C及以下者取消推荐资格。
三、评选程序
(一)系统申请
学生申请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yjsfw.hznu.edu.cn/allogene/)内完成。学生在“奖助——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栏目完善“个人申请信息”,并将填写好的《杭州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2)在“主要事迹”的“附件信息”中完成上传,并申请,系统申请截止时间为11月9日24:00。
同时,填写附件1《优秀毕业生申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于11月8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490751310@qq.com,纸质版连同获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11月8日中午12点前交至学院12-108办公室。
请注意,系统申请、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材料均需按时间要求提交,以免影响学院审核及上报。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二)推荐名单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未尽事宜,由美术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本着公正合理的原则予以审定。
联系人:项老师 电话:0571-28865743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