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学工在线 > 通知公告

美术学院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学生经亨颐奖学金推荐人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3-05-08

各班级:

经亨颐奖学金是学校最高荣誉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今年将开展第十一届本科生经亨颐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杭师大〔2022〕37号)的要求,现将有关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钱江学院学生)。

二、评选要求

参评者《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及以上,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曾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在学生中能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在校学科竞赛委员会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一等奖(含)以上或在学术科研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者(提供该领域专家的认证材料),团队限排名第一者。

三、材料报送方式

美术学院本科生推荐名额为1-2人。

电子稿(以“校经亨颐奖学金+班级+姓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至邮箱:hznumsxyxgb@163.com,纸质稿交至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08王老师处。

截止日期:电子稿、纸质稿均于5月11日上午10:00前上交。

四、评选方式

1.学院推荐:在资格审查后,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关于印发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经亨颐奖学金、马云卓越师范生奖学金、十佳大学生、外设奖学金评比办法》积分排名决定推荐人选。评奖时间段为学生入学至今。

若符合资格的报名人数多于候选人名额,则安排答辩环节。

2.学校初评:根据各学院的推荐情况,由学生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由评优评奖委员会进行初评,确定不超过20名同学为经亨颐奖学金正式候选人。

3.学校终评。

(1)网络投票。组织各学院师生代表投票,由学生处负责投票结果汇总。

(2)答辩评审。召开经亨颐奖学金评审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进行现场评审,评选出不超过10名的获奖学生。

4.校内公示。对于评选产生的获奖学生在校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电子稿

1.申请审批表(附件1)

2.个人事迹材料(附件2)

事迹材料要具有代表性,能体现该学生的风采,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小标题用小三号黑体,其他内容用四号宋体。

3.美术学院学生部分奖学金量化考核纪实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

4.杭师大第十一届经亨颐奖学金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二)纸质稿

1.申请审批表

2.个人事迹材料

3.美术学院学生部分奖学金量化考核纪实表

4.评选条件应证材料(如:体测成绩等)和相关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团体奖项参选者需标注排名)。

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正反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同时上交二寸免冠证件照和五寸生活照电子稿(竖向,大小为2MB)各一张。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老师,玉皇山校区12-108。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3年5月8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经亨颐奖学金候选人简介参考模板

附件3: 美术学院学生部分奖学金量化考核纪实表

附件4:杭师大第十一届经亨颐奖学金获推荐情况汇总表(模板)

美术学院关于印发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2月)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皇山路77号
院长信箱:msxyyzxx@hznu.edu.cn  书记信箱:msxysjxx@hznu.edu.cn
邮编:310002 电话:0571-28865737
公安备案号:33011002011919  浙ICP备11056902号-1
版权所有 ©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皇山路77号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2318号
邮编:310018 浙ICP备11056902号
电话:0571-2886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