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第十一届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奖学金”推荐工作启动以来,个人自荐产生学院候选人若干。经本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评审,拟推荐美术学(师范)193班曾叶枫同学、公艺202班郑郑琼同学为第十一届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奖学金”候选人预备人选,现予以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公示时间为5月12日至5月16日,共5天。
在公示期间,凡认为上述同学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存在其他问题,请及时向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反映。以单位反映问题,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问题,需属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28865580,电子邮箱:hznumsxyxgb@163.com。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