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杭州市春风办、教育局关于印发《“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以及学校相关通知精神,我院2023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以下简称“培优助学金”)评审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认定时间为2023-2024学年,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助学金标准
培优助学金分二档:
(一)一档助学金5000元/学年;
(二)二档助学金2500元/学年。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上年学生综合成绩列专业或班级前50%(一档)。
学习刻苦,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二档)。
(二)学生本人或家庭(含非经济困难学生)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推荐申请一档助学金:
1.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即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即家庭主要劳动力遭遇重大事故、疾病等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等家庭变故的;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即学生在校期间患恶性肿瘤、白血病、肾脏(骨、骨髓)移植等严重疾病的;
4.学生本人发生意外致重伤、致残的。
(三)下列人群如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推荐:
1.来自国家级贫困县的农村地区或杭州市对口帮扶、合作和支援地区;
2.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评审办法
(一)培优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我院现分配名额:一档1人,二档1人
(二)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 《“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供相关成绩证明,向所在学院提交纸质材料;同时填写《“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发放名单汇总表》(附件2)
(三)特别说明: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奖学金和“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不能兼得;根据《“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实施办法》规定,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五、材料报送
(一)10月30日(周一)中午12点之前报送材料:
(二)《申请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1678432680@qq.com,以“班级+姓名+娃哈哈”命名,发送文件即可不需要压缩。
(三)《申请表》附件1和学生相关成绩证明纸质材料交至12-108项老师处或交至12-110门口“勤工助学中心资料交纳袋”中。
(四)电子版、纸质版二者材料齐全视为报名成功。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项老师,联系电话:28865743,办公地点:12-108。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