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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评选2024届院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3-11-21

为做好2024届毕业工作,根据《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优秀毕业本科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美院〔2023〕11号)等规定,现就美术学院院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原则

推荐对象为我院2024届本科、专升本毕业生。优秀毕业生针对全院学生,院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为毕业生总数的70%。

二、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优良,学习期间无违校纪校规;能正确对待毕业就业工作,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有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思想

2.院级优秀毕业本科生。计算机考核达到毕业等级要求,外语考核达到毕业规定要求(大学英语三级),师范类学生普通话水平达到毕业相应等级要求(普通话二乙),并获得以下任意一项者:学习总成绩(或综合测评)列班级前50%者,省一类学科竞赛一等奖项目组成员前三的,主持校级项目并顺利结题的,参加市厅级竞赛获奖(参展)排名第一的,在学校认定的四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或创作作品排名第一的,市级及市级以上个人荣誉获得者;校级十佳荣誉获得者;应届征兵入伍、两项计划、援疆援边者。

3.二年制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评选院级优秀毕业生,原教育阶段获得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视作符合评选条件之一。

4.如有其他情况,经学院评奖评优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评定为院级优秀毕业生。

三、推荐流程

学院严格掌握推荐标准,广泛听取教师、学生意见。评选程序可以采用个人申请、组织推荐,学工办审核,学院批准,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并颁发证书。

四、申报方式

有意申报院级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同学,需填写《美术学院2024届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附件1)。电子稿于11月24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hznumsxyxgb@163.com,纸质版表格,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11月24日下午14:00前交至学院12-108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联系人:王老师28865580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美术学院2024届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附件2:美院发2023(11)号: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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