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切实有效地做好我院 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着力提高录取选拔质量,推进我院相关学位点(一级学科、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科学发展,根据《杭州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结合2024年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遵循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根据杭州师范大学年度招生工作的相应要求和指导意见,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校院二级领导管理体制,按要求成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大类和专业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名单上报备案),学院纪委全面参与监督工作,完善组织框架,规范工作流程。
初试成绩(含加分)必须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最低要求(点击查看https://yjs.hznu.edu.cn/c/2024-03-26/2934218.shtml)。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已完成复试的推荐免试生除外)。
我院均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重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理论素养和综合能力,如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等,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职业发展潜力。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各专业方向的具体复试内容,参见公布的《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附件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见本年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
1.考生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接受美术学院对考生的资格审查。
2.由美术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等三方面的测试。在专业水平考核中,按照初试选择的方向决定复试的科目,130100艺术学-03美术与书法学、135600美术与书法-01绘画艺术创作复试科目(画种)由考生初试答题时自选的科目(画种)决定。
3.由美术学院党委组织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4.考生根据学院通知要求,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
1.复试成绩(百分制)=专业水平考核(占40%)+综合素质考核(占50%)+外语水平考核(占10%),复试成绩低于60分(未达到满分的60%,下同)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40%)。
3.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须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见本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且达到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调剂细则以学校公布的为准。
严格执行“择优复试”原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1.公布调剂细则。
2.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调剂名额、调剂要求等信息。
3.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结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被拟录取后一周内,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须有体检结论)提交到拟录取学院,体检合格者方可取得入学资格。体检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1.遵照上级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2024年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报考艺术学(130100)美术与书法学(03方向)的,按照03方向下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报考美术与书法(135600)专业绘画艺术创作、绘画艺术创作、新时代美育三个方向的,应按照方向分开排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报考设计(135700)专业装饰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空间设计四个方向的,应按照方向分开排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拟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未按时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
②加试的任一科目成绩不合格。
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④体检不合格。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
九、其他
1.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七公开”原则,即:招生计划公开;复试录取;调剂细则公开(根据第二批复试需要);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及杭州师范大学相关文件 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3.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汇总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细则(另行公布)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