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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4-10-15

各位同学:

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相关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的资助对象。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

7.孤儿、单亲、父母无劳动力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相关政策说明

1.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2. 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故不能申请普通国家助学金。

四、申请办法

1.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同时于10月25日开始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登录方式:登录链接: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或用钉钉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系统进行申报。学生登录账号:学生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学生身份证号加上@hsd。

图片1

 

2.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3.材料填写的规范要求,请认真仔细地阅读《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3)。

五、材料报送

美术学院本学年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12名、二档名额28名。

1. 符合基本条件者,于2024年1031日中午12点前将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附件2《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材料电子版打包以“国家助学金+班级+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2022544265@qq.com,纸质版材料交到12-112办公室

联系人:俞老师,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12。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41015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

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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