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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海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4-10-18

各位同学:

海亮优秀学生奖学金是由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在我校捐资设立的奖学金,旨在激励我校品学兼优、立志从事基础教育工作的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担当教育兴国重任的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师范专业三、四年级学生。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

美术学院名额1名,每人奖励5000元。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毕业后立志从事基础教育工作。

3.诚实守信,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评奖学年无违纪处分。

4. 学习勤奋,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列班级前40%,无必修课程不及格。

5. 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为优秀(基本素质和发展素质均为班级前40%)。

6.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

7. 该奖学金属于外设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请办法及要求

1.符合评选要求并有意向参评者,请认真阅读附件3《美术学院关于印发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2月)》相关海亮优秀学生奖学金评比内容,并于2024年10月23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海亮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海亮优秀学生奖学金量化考核记实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12-112俞老师处。电子版以“海亮奖学金+班级+姓名”压缩包形式发送至hznumsxyxgb@163.com。

2.加分项有效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2024年8月31日,以落款时间为准,不在范围内的不予加分。

3.相关证明材料请按照量化考核记实表中的顺序排列,如未提交证明,将不予加分,不可补交。

联系人:俞老师,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12。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1:杭州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海亮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3-2024年美术学院海亮优秀学生奖学金量化考核记实表

附件3:美术学院关于印发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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