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同学:
为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自立自强、诚信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拼搏奋斗、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组织开展2024年“励志生星级”评选活动,根据不同评选条件,分别设立“科研之星”、“文体之星”、“实践之星”、“公益之星”、“自立之星”,并根据年底结余发放一定补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美术学院在校本科学生,经学校认定为2024-2025学年资助对象。
二、获评名额
每位困难生可申请多个“星”,但只能获评一个“星”。
三、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靠近党组织;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年度无违纪处分情况(如违规电器,骑车带人等)。
【科研之星】
为表彰在逆境中仍能奋发向前,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科研之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符合其中一项):
(1)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班级前50%;
(2)积极参加学科竞赛,个人/团队合作拿到院级及以上奖项;
(3)发表论文(美术作品),需见刊;
(4)作品入展/获奖;
(5)获得专利。
【文体之星】
为表彰在课业压力下仍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文体活动,展现美院风采的学生,设立“文体之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文艺或体育类活动,并在文艺活动中获奖或在体育赛事中获得个人/集体前六名。
【实践之星】
为表彰参加实践育人的同学,设立“实践之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参与或主持社会实践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励志生实践育人项目等,需提供立项或结项相关佐证。
【公益之星】
为表彰在逆境中坚持将志愿服务融入生活,并展现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公益精神的学生,设立“公益之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在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文明校园创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每学期志愿时数超过24小时的同学。
【自立之星】
为表彰在校内勤工俭学岗位上认真完成工作的同学们,设立“自立之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在校内积极完成岗位工作,每学期勤工俭学工时超48小时。
四、申请方式
请于2024年12月12日12: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2022544265@qq.com,纸质版材料交到12-104勤工助学办公室材料袋中。
联系人:俞老师,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12。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