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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励志生星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4-12-10

各位同学:

为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自立自强、诚信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拼搏奋斗、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组织开展2024年“励志生星级”评选活动,根据不同评选条件,分别设立“科研之星”、“文体之星”、“实践之星”、“公益之星”、“自立之星”,并根据年底结余发放一定补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美术学院在校本科学生,经学校认定为2024-2025学年资助对象。

二、获评名额

每位困难生可申请多个“星”,但只能获评一个“星”。

三、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靠近党组织;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年度无违纪处分情况(如违规电器,骑车带人等)。

【科研之星】

为表彰在逆境中仍能奋发向前,成绩优异的学生,设立“科研之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符合其中一项):

(1)勤奋学习,成绩良好,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班级前50%;

(2)积极参加学科竞赛,个人/团队合作拿到院级及以上奖项;

(3)发表论文(美术作品),需见刊

(4)作品入展/获奖

(5)获得专利

【文体之星】

为表彰在课业压力下仍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和文体活动,展现美院风采的学生,设立“文体之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积极参加院级及以上文艺或体育类活动,并在文艺活动中获奖或在体育赛事中获得个人/集体前六名。

【实践之星】

为表彰参加实践育人的同学,设立“实践之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参与或主持社会实践项目、创新创业项目、励志生实践育人项目等,需提供立项或结项相关佐证。

【公益之星】

为表彰在逆境中坚持将志愿服务融入生活,并展现出“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公益精神的学生,设立“公益之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在社会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文明校园创建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每学期志愿时数超过24小时的同学。

【自立之星】

为表彰在校内勤工俭学岗位上认真完成工作的同学们,设立“自立之星”,具体申请条件如下:

在校内积极完成岗位工作,每学期勤工俭学工时超48小时。

四、申请方式

请于2024年12月12日12: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发送至邮箱2022544265@qq.com,纸质版材料交到12-104勤工助学办公室材料袋中。

联系人:俞老师,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12。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1:2024年美术学院励志生星级评选申请表

附件2:2024年美术学院励志生星级评选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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