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引导广大受助学生进一步增强爱党爱国、自立自强、诚信感恩和社会责任感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拼搏奋斗、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组织开展2024年“励志生星级”评选活动,根据不同评选条件,分别设立“科研之星”、“文体之星”、“实践之星”、“公益之星”、“自立之星”,并根据年底结余发放一定补助。根据工作安排,经过资格审查、评选,现将美术学院2024年励志生星级评选结果公示如下: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3个工作日内联系俞老师,玉皇山校区12-112。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