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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美术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5-09-05

各班级:

为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优良学风。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4—2025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准备与材料提交阶段(9月5日—9月12日)

(1)成立班级评议组:各班级须成立由6人组成的班级评议组(成员应包括班长、团支书及4名普通学生代表,需考虑非班委、寝室代表、男女比例)。其中,须指定3名成员获得学工系统审核权限。请各班于9月5日下午16:30前,在班团干部群内在线表格中完成3名系统权限成员的信息填报。由分管辅导员在学工系统上完成身份设置。

(2)学生提交材料(9月12日前完成):学生严格按照《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条例(2024年3月)》,如实完成附件1《综合素质评价评分表》自评,并按对应序号整理佐证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本班评议组。

(3)加分项有效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上学年已申报的加分项不可重复计分。

(4)寝室卫生成绩及违规违纪、志愿时数、劳动时数完成情况、部分学院活动证明,可以于9月7日后找班级评议组成员查阅,无需提供证明。

(5)班级自评项目(班级自主评定,无需提供证明)。

a.班级学生干部的等级考评,由不少于班级人数2/3的学生进行民主评价,优秀、良好、合格的比例一般分别为30%,60%,10%。

b.寝室长考核根据寝室卫生成绩确定,每学期优秀达5次的为考核优秀,达3次为良好,无不及格的为合格,有不及格的为不合格。

c.基本素质中“团队精神”的“积极参加各类班级、寝室活动”。

d.其他班级能够掌握情况的项目(如心理测评、安全考试等)。

2.审核与公示阶段(9月13日—9月26日)

(1)班级评议组审核(9月13日—9月17日):班级评议组严格核实同学的自评分,如有出入,应及时和学生本人核对修改,直至无误。并将班级所有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评分表》汇总交至美术学院本科生评优评奖领导小组,以班级命名于9月17日16:3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hznumsxyxgb@163.com。

(2)学院审核材料(9月18日—9月23日):辅导员和学生组织共同核查材料的真实性,对各班的综测分数进行公示前的审核,对于分数出现错误、不合理、不规范等的情况进行修正。

(3)班级内公示3天(9月24日—9月26日):班级评议组可以用附件2《班级综测公示表》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班级评议组应及时处理,直至无误。

3.系统录入与确认阶段(9月27日—9月28日)

(1)系统录入:辅导员于9月27日上午在学工系统中统一录入学生基本素质和发展素质分数。

(2)学生确认:班级评议组导出数据并打印纸质版,班级学生逐一亲笔签字确认,于9月28日16:30前完成,并交到玉皇山校区12-108俞老师处。

、相关要求

(1)各班级要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评选细则,充分认识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名额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评选工作,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规范流程执行。

(2)关于评奖评优工作的相关通知,将会依照学校的安排在后续进行发布,请大家保持关注。

联系人:俞老师,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08。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5日

附件1:综合素质评价评分表

附件2:班级综测公示表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条例(2024年3月)

2020杭师大美院本科生专业常设展览定级(试行)

2024 年度杭州师范大学学科竞赛项目一览表

杭州师范大学共青团工作宣传报道媒体加分办法

杭州师范大学教学科研人才业绩计分暂行办法(2021年11月)

杭州师范大学艺术类成果认定指导意见(杭师大发【2015】49号)

杭州师范大学印发学术期刊定级指导意见(2022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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