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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 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5-09-30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美术学院评选2024-2025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在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未达到学校优秀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但符合学校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突出,也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突出具体是指: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优异成绩,以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责任作者)在三类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或以第一、二作者出版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学校认定的一类学科竞赛中获全国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或省一等奖(设特等奖的为特等奖),或在“互联网+”、挑战杯、职规赛中获省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的奖励。团队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发明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团队项目应为核心成员(排名前三);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体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中,获得全省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或经省级选拔参加全国比赛并获奖。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5)在艺术比赛、展演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教育、文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或展演中,获全国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全省前二名(或次高等次奖项),或经省级选拔参加重要综合性文艺节目录制。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部级及以上其他个人荣誉,或为学校获得重大荣誉者;

7)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突出的情形。符合以上条件,且在“互联网+”、挑战杯、职规赛中获全国一等奖(或金奖)的主要成员(团队排名前5)、二等奖(或银奖)的核心成员(团队排名前3),可评定为省政府奖学金(不占用学院名额)。

三、名额分配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美术学院分配名额为36名,拟评选2022级学生13人,2023级学生11人,2024级学生12人,若某个年级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名额,则综合考虑评给其他年级的候选人。

四、申请办法

(一)材料申报:符合基本条件者,请认真阅读评选办法并填写附件1《2025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2025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并于2025年10月11日12:00前将材料电子版打包交给班长,班长以“省政府奖学金+班级”的格式命名,发送至hznumsxyxgb@163.com,纸质版材料交到12-108办公室。

(二)学院评选省政府奖学金时,在候选人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主要以学生的班级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和班级学分绩点排名为参考指标,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排名优先。

(三)推荐公示: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联系人:俞老师,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08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5930


附件1:2025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5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

附件3:2025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样表及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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