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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 展演活动作品征集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3-05-11

各班级、老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 号)文件要求,学院将组织艺术作品报送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各项目和内容需围绕大会主题“民族魂中国梦”,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展现当代大学生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爱国主义精神。结合2022年杭州举办亚运会、亚残运会的契机,将亚运元素融入校园艺术活动中。

二、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参考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相关要求,见附件3-附件5。

我院面向学院师生,主要征集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三类

项目类别

具体形式

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

艺术作品类

学生艺术作品:绘画、书法与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

高效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四、时间安排

1.5月23日前,学院进行整理和报送;

2.6月5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节目(作品)评选。

五、报送名额

1.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1-2个;

2.艺术作品类:

(1)学生艺术作品:3件(乙组作品不超过3个,上报作者需不相同);

3.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5篇。

六、报送办法

请各位老师、学院各班级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参考附件3-5,并于2023年5月23日前报送至学院团委。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28865580,邮箱:hznumsxyxgb@163.com


共青团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3 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附件4 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

附件5 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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