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本科生学生资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在籍且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符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要求;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美术学院分配名额为1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3.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补考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评价排名未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10%,但达到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某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办法
1.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个人书面申请。关于国家奖学金申请填写说明可参考附件1。
2.材料申报方式:
符合基本条件者,请认真阅读附件2《美术学院关于印发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2月)》相关国家奖学金评比内容,并于2024年9月27日12:00前将附件3《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优量化考核记实表》、附件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完整,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按纪实表填写顺序排好)。如无证明,将不予加分,不可补交。
材料电子版(纪实表+佐证材料)打包以“国家奖学金+班级+姓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俞老师钉钉,纸质版材料交到12-112办公室;学院将组织核对申请者积分。
3.审核答辩:学院根据学生所报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和量化考核积分排名,组织各专业排名第一的同学进行现场答辩,答辩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
4.推荐公示: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
联系人:俞老师,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12
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4年9月25日
附件2:美术学院关于印发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2023年2月)
附件3: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优量化考核记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