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同学: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升综合素质;鼓励学生争先创优,营造良好学风,现对美术学院2025年本科生特别奖励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美术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期限内无处分、旷课、违规电器、骑车带人等违规行为。
三、评选奖项期限
2022、2023、2024级:自2024年12月4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
2025级:自2025年8月31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止。
四、评选类别及奖项
详见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生特别奖励办法(2022年)》,各类参考文件以最新版本为准。
五、评选流程
1、班级初审与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均由班长汇总,组织班级评议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班级评议组三人在班级汇总纸质表上签字确认。
2、纸质材料:将附件1申报表(含证明材料)和附件2班级汇总表,交至玉皇山校区12-108俞老师处/下沙校区行政楼315张老师处。
3、电子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班级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每位申报同学的文件夹及一份班级汇总表,班级文件夹按“班级+本科生特别奖励”格式重命名,打包后发送至hznumsxyxgb@163.com。
4、请务必于2025年11月26日中午12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完成材料报送。
六、评选要求
1、逾期不予评审,请严格遵守时间要求;
2、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二者缺一不可,纸质申请表格自行打印,签字部分使用黑色签字笔手写;
3、可申报多项奖励,但申请表要求一类填一表,不可多类填在一张表格上;
4、未按要求报送不予评审。
七、评选要求
1、学生特别奖励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学科竞赛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学工办和教务科负责人构成,办公室设在学工办。
2、学生特别奖励申请由班级评议组初审、学工办复审,经学生特别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公示后,方可造单发放。
3、本办法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俞老师,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08。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生特别奖励办法(2022年)
附件4:杭州师范大学印发学术期刊定级指导意见(2022年版)的通知
附件6: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本科生特别奖励办法专业展览定级标准(2019 修订版)
附件9:杭州师范大学印发学术期刊定级指导意见(202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