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立项资助及
创业团队(含个人)入驻古荡湾大学生创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本科生、研究生:
围绕杭州市推进“人才强市”、引领“和谐创业”的总体战略部署,结合我校关于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和创业团队孵化工作的要求,特别是结合校团委《关于组织开展“星光计划”2015年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经学院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15年美术学院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立项资助及创业团队(含个人)入驻古荡湾大学生创业园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及入驻对象
全体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创业团队、个人。鼓励跨专业、跨学院、跨学校、跨地域组成团队,负责人须为本校学生,以团队申报的,人数在10人以下。
二、项目申报类别
结合我院专业特点,本次申报创新创业资助的项目,主要类别为:创业计划、实体创业、公益创业。
(1)创业计划:可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学院重点接受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服务咨询等项目的申请。
(2)创业实践: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并已运营。
(3)公益创业: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
三、入住创业园项目条件
1.项目须具有较高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投资少、风险较低、适合在校大学生经营;
2.鼓励文化创意类、技术服务类、电子商务类等创业项目入驻;
3.项目运作过程中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不接受餐饮、娱乐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
四、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报书》(见附件);
2. 上述《申报表》请在美术学院网站(msxy.hznu.edu.cn)“通知公告”栏内下载,电子稿于5月20日前发送到邮箱 msxyxgb@126.com;
五、评审、入驻程序
1.学院创业指导中心将于5月27日前组织专家老师对项目进行评审,创业团队(含个人)负责人参加评审答辩;答辩分为5分钟PPT汇报展示和接受现场提问两个环节;
2.根据评审答辩情况,学院确立首批十个大学生创业项目,并视项目具体情况给与500—2000元不等的创业立项资助;
3.结合当前我院创业园的场地规模,学院在受立项资助的团队中,选取不少于6个团队作为首批美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项目;
4.入驻前签订《杭州师范大学创业孵化中心项目团队入驻协议书》、《杭州师范大学创业园消防安全责任书》、《场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
六、入驻的时间及场地
本次入驻的创业园时间周期为2015年5月-2016年5月(若遇校区搬迁则时间另定)。
七、项目支持
1.免除入驻期间房租;
2.提供创业技能培训,择优配备创业导师;
3.提供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落地扶持政策、工商税务登记、公司注册办理等咨询;
4.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宣传、推介成熟的创业项目入驻杭州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园;
5.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省市各级创业大赛”、“省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高级别赛事;
6.受立项资助项目主要成员可申报成为杭师大美术学院创业联盟的首批正式会员,享受会员的诸多资源和权利。
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28865741。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