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位党员: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各级党组织和每一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和庄严的责任。
为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引向深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根据省教育纪工委和学校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组织开展党章学习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二、学习时间
各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6月3日)
三、学习方式
(一)党支部组织学习
各党支部利用党员固定活动日、支部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全面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理论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认真学习党章及中央和省市委有关部署要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把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增加党组织的创造力和凝聚力;
(二)自主学习
各党员要自主通读原文,全面掌握党章基本内容,深刻理解学习党章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开展学党章知识考试与教育实践活动
每位党员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习党章知识考试活动以及其他有关教育实践活动。
四、相关要求
各支部、各位党员要高度重视此次学习,集体学习与自主学习时间于6月15日之前结束。
6月中下旬进行党章考试,试题将于6月15日发至各支部书记,各支部自行决定本支部党员集中考试时间,考试形式为开卷。
7月初将对党章学习进行总结。
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美术学院党委
2015年6月1日
附件:美术学院关于开展六月份党员固定活动日暨党章学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