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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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7届师范毕业生留杭名额推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16-11-16

各位2017届师范毕业生: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定原则,现将我院2017届师范毕业生留杭名额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杭名额的含义

留杭名额是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杭州市当年对各专业教育人才的需求而划定的有资格报考杭州市范围内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人数。未获得留杭名额的应届毕业生亦可在杭州市范围内就业,只是不具备参加教育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资格;

二、留杭名额的比例

根据市教育局的历年规定,预计我校2017届美术学(师范)专业毕业生的留杭名额比例为25%。(如有变化,以教育局最终通知为准)

根据前三年的学分绩点,具备本次留杭名额参评资格的毕业生名单,请参见附件1;

三、留杭名额的评定办法

我院2017届师范毕业生的留杭名额评定工作根据《美术学院师范毕业生留杭名额评定办法》(美学[2014]1号)执行,具体参见附件2;

四、评定注意事项

1. 留杭名额评定采用积分制从高至低划定,由于积分方式与优秀毕业生评定的积分方式一致,之前提交过优秀毕业生评选申请材料的同学无须再重复提交《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生留杭资格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 根据《美术学院师范毕业生留杭名额评定办法》,留杭名额的积分以系为单位排定,不细分到班级;

3.具有留杭名额参评资格且有意申请的毕业生,填写《杭州师范大学师范生留杭资格申请表》(附件3),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表》电子版于11月21日12点前发邮箱:hsmyjyb@163.com,证明材料纸质版同时交教学楼206办公室王莹老师处;

4.评定进度安排

序号

事项

起止日期

备注

1

通知发布,宣传落实

11.16-11.17

2

学生准备材料、申报

11.18-11.21

3

学院审核材料,计算积分

11.21-11.22

4

推荐名单首轮公示、接受异议期

11.23-11.25

接受补报、异议

5

学院二轮审核,计算积分

11.26-11.27

6

二轮公示

11.28-11.29

不再接受补报,只接受异议

7

三轮审核,结果公示

11.30-12.1

7

名单上报学校

12.2

5. 美术学院师范毕业生留杭名额评定办公室设在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教学楼206办公室),咨询电话0571-28865741,王莹老师。

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关于做好我院2017届【美教师范生留杭名额推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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