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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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美术学院第十三届“新篁杯”美术作品大赛 暨杭州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师生书画大赛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18-03-06

美术学院全体学生: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学校“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精神,彰显学校“人文学堂,艺术校园”的办学特色和创新创业的时代风貌,现决定在110周年校庆期间举办师生校友书画摄影作品展,现以书画、摄影大赛形式征集作品,有关比赛事项如下:

一、主办单位

校党委宣传部、美术学院

二、承办单位

美术学院团委

三、征稿对象与时间

美术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及研究生

四、主题要求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学校优良办学传统,展示杭师大“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精神和“人文学堂,艺术校园”办学特色,营造爱岗敬业、尊师重教、教学相长、立德树人、相勉相亲、学与俱进、创新创业等文化氛围。

五、参赛类别及稿件要求

1.书法、篆刻类:类别不限(草书及篆书需附释文),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具体内容可参照附件。

2.美术类:体裁不限,国画、油画、版画、漆画、水彩画、漫画等均可,尺寸:国画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3.摄影类:数据量不超过5M,像素不得低于200万,统一采用JPG格式,传统照片需扫描成同规格的数码照片,发送至比赛指定电子邮箱。

4.视频类:微电影形式,片长不超过 6 分钟,提交的视频格式统一为MP4格式,发送至比赛指定电子邮箱。作者须保留 MOV 或 AVI 格式视频文件。

5.实物类:能见证学校历史的实物,如证书、奖杯、录取通知书、有学校标志的奖品等。一旦录用的实物类作品,学校将颁发收藏证,并放置于校史馆展出。

6.作品要求:书法、篆刻、绘画类作品需提供作品原件,作者需用铅笔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注明参赛组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作品无需装裱,学生请加注专业、班级、指导老师)。报送的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六、评奖说明

大赛评比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的方式评选出金奖、银奖、铜奖共60名,优秀奖若干,颁发现金和物质奖励与获奖证书。

金、银奖作品将在杭州师范大学报、官微、官网等平台上刊登。获奖作品将参加110周年校庆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展。

七、作品呈递地址与联系人

仓前校区:美术学院(37号楼206办公室)严翔宇老师 ,28864551。

玉皇山校区:美术学院(玉皇山校区美术馆二楼)卢青老师,28865599。

八、相关事宜

1.作品归属:获学校奖项作品由学校统一展存,学校将颁发收藏证。学校对参赛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其宣传等处理权。

2.凡选送作品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3.时间安排:

(1)3月20日前,作品交至学院;

(2)3月20日-3月底,学院初评,推选优秀作品报送学校,未推选学校作品返还作者;

(3)4月上旬,学校评审金银铜奖及优秀奖;

(4)4月下旬,学校评审完成后通过杭州师范大学网、杭州师范大学报、杭州师范大学官方微信向师生公布;

(5)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参加110周年校庆主题书画摄影作品展;

(6)颁发奖金和证书。

4.评审结果以师生书画大赛评审结果为依据。

5.获奖金额学院以奖学金形式奖励,其中金奖:1000元,银奖:800元,铜奖:500元,优秀奖:200元。学校金银铜奖和优秀奖的奖励以具体通知为准。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联系美术学院曹老师(28865743)。

美术学院

二○一八年三月

附件下载: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新篁杯暨杭州师范大学110周年校庆师生书画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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