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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2019级美术学类 专业分流实施工作安排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19-09-02

根据《美术学院2019级美术学类专业分流方案》安排,美术学大类(绘画专业、美术学专业)第一学期就进入按专业培养阶段。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院长为组长,教学院长为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小组。

二、组织实施

1、专业分流对象

2019级美术学类专业学生(66人)

2、各专业录取名额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方向

录取名额(名)

美术学类

美术学(师范)

40

绘画

油画方向

26

国画山水方向

国画人物方向

2、9月2日(周一)15:30,仓前校区37-201室组织美术学类专业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

393日(周二)16:00前上交仓前校区37-208办公室许玲老师处。(逾期不交的同学视作放弃排名录取,服从学院安排);

494日(周三)各专业按照分流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595日(周四)公布专业录取名单,9月5-7日为公示期。

698上报教务处各专业名单

三、美术学专业选拔方式

1、以高考美术综合分由高到底的排名顺序进行录取。(可以37-208办公室许玲老师处查询高考成绩

2、当高考美术综合分出现排名并列情况时,以统考美术成绩高者为前统考美术成绩仍然出现并列情况时,以文化总分高者为前;文化总分仍然出现并列情况时,以语文成绩高者为前。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方法

1.学生在本大类填报二个不同的专业志愿(凡、少填、及填同一专业等情况视第二志愿无效,服从学院调剂);

2.按照浙江省内美术平行志愿录取方法,按高考美术综合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录取某位学生进入分流程序,须根据他所填的几个志愿方向逐一选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凡有满足某一志愿者,则进入符合其志愿的相应专业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9年9月1日

附件1:美术学院2019级美术学类专业分流平行志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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