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美术学院2019级美术学类专业分流方案》安排,美术学大类(绘画专业、美术学专业)第一学期就进入按专业培养阶段。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教学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小组。
二、组织实施
1、专业分流对象
2019级美术学类专业学生(66人)
2、各专业录取名额
大类名称 | 专业名称(方向) | 录取名额(名) | |
美术学类 | 美术学(师范) | 40 | |
绘画 | 油画方向 | 26 | |
国画山水方向 | |||
国画人物方向 | |||
2、9月2日(周一)15:30,仓前校区37-201室组织美术学类专业学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
3、9月3日(周二)16:00前上交仓前校区37-208办公室许玲老师处。(逾期不交的同学视作放弃排名录取,服从学院安排);
4、9月4日(周三)各专业按照分流录取办法,进行录取;
5、9月5日(周四)公布各专业录取名单,9月5日-7日为公示期。
6、9月8日上报教务处各专业名单。
三、美术学专业选拔方式
1、以高考美术综合分由高到底的排名顺序进行录取。(可以至37-208办公室许玲老师处查询高考成绩)
2、当高考美术综合分出现排名并列情况时,以统考美术成绩高者为前;若统考美术成绩仍然出现并列情况时,以文化总分高者为前;若文化总分仍然出现并列情况时,以语文成绩高者为前。
四、志愿填报及录取方法
1.学生在本大类内填报二个不同的专业志愿(凡多填、少填、及填同一专业等情况视第二志愿无效,服从学院调剂);
2.按照浙江省内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方法,按高考美术综合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录取。(当某位学生进入分流程序,须根据他所填的几个志愿方向逐一选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凡有满足其某一志愿者,则进入符合其志愿的相应专业。)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