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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研究生特别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美术学院     作者 : 美术学院     时间 : 2025-12-11

各位同学:

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提升综合素质;鼓励学生争先创优,营造良好学风,现对美术学院2025年研究生特别奖励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美术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学院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期限内无处分、旷课、违规电器、骑车带人等违规行为。

三、评选奖项期限

2023、2024级: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

2025级:自2025年8月31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止。

四、评选类别及奖项

详见附件3《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研究生特别奖励办法(2025年)》,各类参考文件以最新版本为准。

五、评选流程

1、材料汇总(12月11日)

各位同学将奖项录入系统后,填写《2025-2026年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创新创业”量化考核纪实汇总表》,将表格及电子佐证交至班长处。

2、班级初审(12月12日)

材料汇总后,由班长、团支书对加分情况进行初审,并填写班级汇总表。

3、材料上报(12月13日

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班级文件夹,文件夹内包含每位申报同学的材料及一份班级汇总表,班级文件夹按“班级+研究生特别奖励”格式重命名,打包后发送至hznumsxyxgb@163.com。

4、请务必于2025年12月13日中午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完成材料报送。

六、评选要求

1、逾期不予评审,请严格遵守时间要求;

2、奖项与加分需与本人核对,签字部分可使用电子签;

联系人:项老师,玉皇山校区行政楼12-108。

杭州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2025-2026年美术学院研究生“科研与创新创业”量化考核纪实汇总表

附件2:研究生特别奖励班级汇总表

附件3:美术学院研究生特别奖励办法(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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